資產負債表的概念,是靜態還是動態呢?
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的報表,是企業經營活動的靜態體現。資產負債表主要反映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三方面的內容,并滿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平衡公式。
資產負債表利用會計平衡原則,將合乎會計原則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科目分為“資產”和“負債及所有者權益”兩大區塊,在經過分錄、轉賬、分類賬、試算、調整等等會計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靜態企業情況為基準,濃縮成一張報表。資產負債表的基本結構一般是按各種資產變化先后順序逐一列在表的左方,反映單位所有的各項財產、物資、債權和權利;所有的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則逐一列在表的右方。負債一般列于右上方分別反映各種流動和非流動負債的項目,所有者權益列在右下方,反映股東的資本和盈余。左右兩方的數額相等。
資產負債表根據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之間的勾稽關系,按照一定的分類標準和順序,把企業一定日期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各項目予以適當排列,以反映某一特定日期關于企業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及其相互關系的信息。
資產負債表的作用包括:
(1) 提供某一日期資產的總額及其結構,表明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資源及其分布情況,使用者可以一目了然地從資產負債表上了解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擁有的資產總量及其結構;
(2) 提供某一日期的負債總額及其結構,表明企業未來需要用多少資產或勞務清償債務以及清償時間,并反映凈資產及其形成原因;
(3) 反映所有者所擁有的權益,據以判斷資本保值、增值的情況以及對負債的保障程度。
資產負債表必須定期對外公布和報送外部與企業有經濟利害關系的各個集團(包括股票持有者,長、短期債權人,政府有關機構)。當資產負債表列有上期期末數時,稱為“比較資產負債表”,它通過前后期資產負債權益的比較,可以反映企業財務變動狀況。根據股權有密切聯系的幾個獨立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匯總編制的資產負債表,稱為“合并資產負債表”。它可以綜合反映本企業以及與其股權上有聯系的企業的全部財務狀況。
本章主要分析了一般企業資產負債表的具體格式和有關規定。金融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列報格式,應當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的規定,并根據金融企業經營活動的性質和要求,比照一般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列報格式進行相應調整。
企業應當根據其經營活動的性質,確定適合本企業的報表格式及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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