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創業者在前期開始創辦公司的時候,出于規模大小和對外展示公司實力的考慮,總覺得現在反正注冊公司都是認繳制了,注冊的資金大小越多越好,動輒幾個億,反正在稅務上沒有任何影響。這種做法也是錯誤的!
注冊資金過大對稅務的影響!
1、公司成立的時候注冊資金太大,首先在稅務人員看來,比較扎眼,關注點會格外明顯,稅務人員會產生一種這家10個億的公司成立2年了也沒有營業收入,到底是做什么的?規模與產出明顯不匹配,因此被評估和檢查的涉稅風險明顯加大。
2、公司成立的時候注冊資金是認繳的,在全體股東沒有約定分紅的情形下,由于《公司法》規定是按實繳出資比例分紅,因此會影響股東的分紅,從而影響分紅的個稅。
3、注冊資金選擇認繳制,應根據章程約定的期限來到位。各個股東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向公司履行出資的義務。注冊資本沒有實繳的部分,所對應企業等額對外借款所發生的利息,不能稅前扣除。
4、注冊資金是認繳的,雖然沒有實繳,雖然按照規定資金的印花稅是按照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來計算,但是有的當地稅務局也要求你按照注冊資金繳納印花稅,因此也會產生印花稅的涉稅風險。
5、在自然人股東股權轉讓的時候,有可能會給企業財務人員造成一個錯覺,也就是既然是認繳,投資成本為0元,那么我股東轉讓股權就可以0元轉讓,但是一定要注意自然人股權0元轉讓,并不代表0元個稅!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規定,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的,稅務局會按照凈資產核定法來重新核定股權賣價,因此也會帶來個稅的風險。
注冊資本如何填寫最合適!
注冊新公司時,注冊資金應按照發展需要來填寫,但前提是必須要準備好那么多錢去驗資,驗資會耽誤一兩個星期,結束之后,驗資賬戶上的錢會轉入公司賬戶,此刻可以把部分錢取出來,剩余的部分是實際打算投入的錢。
注冊資金的核心意義是規定公司的債務能力,這牽涉到法律上的東西,比如破產清算時的賠款、欠債等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講,注冊資金越高,越容易拉到大單。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1、打算投入20萬,注冊資金也只需要20萬,于是就照資金總額填寫20萬。
2、只有20萬,但生意規模一個單子就是30萬,于是找朋友借80萬,注冊資金填寫100萬,驗資結束后還給他。
如果是購入別人的公司,在不改變注冊資金的情況下不必驗資。但如果因為某些原因,如上述的所示的情況,需要更改注冊資金,那就得重新驗資。因改動注冊資金而產生的驗資其操作手法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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