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朋友圈里經常看到有涉稅中介人員發一些注冊‘空殼’企業、虛開增值稅發票等一些宣傳廣告,誤導人去偷逃稅。”上海的王女士向天目新聞記者表示。而對于這些涉稅中介常見違法操作,將迎來重點整治。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網信辦、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文要求,在2022年4月-9月集中規范涉稅中介違規提供稅收策劃服務、虛假廣告及宣傳、歪曲解讀稅收政策等行為,并要求中介機構在5月底前自查整改。
圖據國家稅務總局官網
涉稅中介行業迎來強監管
“涉稅中介行業是為納稅人提供涉稅服務的市場化專業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提供涉稅服務的律師事務所、代理記賬公司以及其他提供涉稅服務的咨詢企業。”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常務副秘書長翟繼光告訴天目新聞記者,該行業提供的服務主要包括代理記賬、代理納稅申報、稅務咨詢、稅收策劃、稅務審計、稅務鑒定、代理稅務復議、代理稅務訴訟等。
而近年來,包括文娛領域、網絡直播行業在內的一些特定領域和行業出現了一系列稅收違法行為,嚴重沖擊了國家稅法權威和稅收管理秩序。
國家稅務總局認為,這些問題包括涉稅中介通過各類自媒體、互聯網平臺以對避稅效果作出保證性承諾為噱頭招攬業務,以利用注冊“空殼”企業、偽造享受稅收優惠資質等方式,幫助納稅人偷逃稅款或騙取享受稅收優惠為目的,違規提供稅收策劃服務;通過各類自媒體、互聯網平臺發布涉稅服務虛假宣傳及廣告信息;通過各類自媒體、互聯網平臺發布不實信息,歪曲解讀稅收政策,擾亂正常稅收秩序的問題等。而這些新情況、新問題也成為此次規范工作的重點。
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教授、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郝琳琳進一步向天目新聞記者解釋道,例如有部分中介機構通過幫助影視明星、網紅主播等設立工作室并申請核定征稅,將個人勞務報酬所得轉化為機構經營所得,大幅降低個人所得稅稅負;還有部分中介機構通過協助納稅人企業偽造科技人員身份信息、虛構研發支出、編制虛假財務報表等手段,將普通企業包裝為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相關稅收優或者財政補貼;還有一些中介人員利用自媒體等方式宣傳“買豪車避稅”等高風險稅收籌劃方案,等等。
“因為涉稅專業服務專業性強,很多市場主體和納稅人都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進行專門的稅務籌劃和合規審查。”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副教授、財稅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樺宇告訴天目新聞記者,但因為涉稅專業服務機構的商業性和趨利性的市場特征,特別是放管服改革以來,原來的資格準入類的注冊稅務師職業變成了水平評價類的稅務師職業,稅務師隊伍建設力量有所減弱,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多或少存在魚龍混雜的情況。
從業人員應在合規范圍內展業
天目新聞記者采訪發現,有涉稅中介稱,可以根據客戶自身情況與要求提供專業性的稅收策劃服務,達到避稅的目的,其中不乏一些違法操作。而在此之前,國家稅務總局網站自2021年8月起陸續披露一系列稅案,其中不少涉及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
2022年1月公開的稅案顯示,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稅警在聯合查處虛開增值稅發票犯罪團伙時發現,2020年至2021年期間,兩家中介機構及張利君在所代理的25戶個體工商戶沒有任何實際業務發生的情況下,幫助犯罪團伙領用、虛開增值稅發票18712份,價稅合計金額18.08億元,并從中非法牟利。
同年1月公開的新疆烏魯木齊稅務部門查處案件中,某財務咨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閆慧平及數名獨立從事涉稅服務人員,與虛開團伙相勾結,以稅務代理為掩護,虛假注冊空殼公司,違規辦理實名認證、變更登記、領用發票、代理記賬,違法套用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并對外虛開發票,虛開發票1.7萬份,價稅合計金額15.94億元。
王樺宇表示,在此前的稅收治理實踐中,一般很少涉及涉稅專業服務的查處及曝光,主要是從信任、鼓勵和扶持行業發展的角度來加強行業建設。總體上看,當前和未來一段時間,加強對涉稅中介機構的監管將提升到一個重要的位置,在保障在市場化運行框架內提供涉稅專業服務的基礎上,稅務主管部門以及涉稅服務機構行業組織要進一步做好行業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
“合法合規的稅收策劃方法很多,當然整體來看,其節稅的效果肯定是比不上偷逃稅的‘節稅’效果。”翟繼光認為,但涉稅中介行業與稅收專業服務的工作者不能為了取得服務費而虛假宣傳自己的業務,也不能為了高額服務費而幫助高收入群體采取非法手段偷逃稅款。
展望未來,王樺宇認為,在合規層面,涉稅涉稅中介行業與稅收專業服務的工作者應當加強職業操守的養成、專業能力的建設和法治意識的培育,在從業過程中嚴格按照《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網絡信息安全法》《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規,遵從市場監督、網信和稅務主管部門的指導和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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