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稅收入包括哪些項目
以下是相關規定列明的非稅收入明細:
1、財政預算內的非稅收入 。
(1)國有企業上繳利潤;
(2)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收入;
(3 )各種專項收入,如教育費附加收入;
(4)基本建設貸款歸還收入;
(5)預算調節基金收入;
(6 )事業收入、公產收入;
(7)罰沒收入;
(8)行政性收費收入。
這部分預算內非稅收入在項目、數量、管理上都比較規范。從 統計數字來看,其在整個政府非稅收入中比重不大,小于10%。
2、財政預算外的非稅收入。
(1)相關部門批準設立的事業性收費和基金;
(2)由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基金。
非稅收入分類
1.事業性收費。是指依照規定程序批準,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務的過程中,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盈利原則向特定服務對象收取的費用。
2.政府性基金。是指有關文件規定,為支持某項特定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
3.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是指設立和有償出讓土地、海域、礦產、水、森林、旅游、無線電頻率以及城市市政公共設施和公共空間等國有有形或無形資源的開發權、使用權、勘查權、開采權、特許經營權、冠名權、廣告權等取得的收入。
4.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是指對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出租、出售、出讓、轉讓等取得的收入。
5.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是指國有資本收益,包括國有資本分享的企業稅后利潤,國有股股利、紅利、股息,企業國有產權(股權)出售、拍賣、轉讓收益和依法由國有資本享有的其他收益。
6.彩票公益金。是指特許發行彩票籌集的專項財政資金。
7.罰沒收入。是指處罰取得的罰款、沒收款、沒收非法財物的變價收入。
8.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
9.主管部門集中收入。是指集中的所屬事業單位收入。
10.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是指稅收和非稅收入產生的利息收入。
推薦閱讀:
5606人閱讀
3911人閱讀
2540人閱讀
1974人閱讀
1662人閱讀
1553人閱讀
1413人閱讀
1386人閱讀
1197人閱讀
1143人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