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家mijia”商標敗訴兩次,小米這次又要改名了嗎?
10月10日,#小米訴爭米家mijia商標被駁回#沖上微博上熱搜。
之前,小米不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駁回其有關“米家”的商標申請,提起上訴。10月8日,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二審行政判決書公開,最終判決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是怎么回事?
米家(mijia)是小米集團在2016年3月29日在北京發布的智能家庭品牌,旨在給消費者帶來集可靠品質、優良設計、合理定價于一身的智能家居產品。
米家(mijia)與小米的關聯那么明顯,也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小米又為什么會為了“米家”的商標頭疼呢?
原來小米的“米家 MIJIA”商標是在2018年1月10日才申請注冊的,而在小米申請之前,已經有兩家公司使用了“米家”中文商標,這兩家公司分別是在2015年注冊的“米家互動”商標和2016年注冊的“MIKA 米家”商標,前者公司為深圳市米家互動網絡有限公司,后者為杭州聯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小米此次訴爭商標
不僅如此,2020年,小米還曾因“米家 mijia”商標侵權,賠償杭州聯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310余萬元。也難怪小米一直對“米家 mijia”商標這么執著,要接二連三的打官司去上訴了。
針對這一事件,10月10日晚間,小米公關部總經理王化在微博上表示:商標還是商標,很正常的商業注冊和保護機制,不過今天那個是9類的而已,小米還有"家"謝謝牽掛。
實際上,在小米建立“米家”品牌之初,早就申請了與米家有關聯的商標,最早的“米家”商標申請時間要追溯到2004年,足以說明小米科技的知識產權意識還是很強的。但是品牌大了也難免有顧及不到的方面,一旦商標被別人注冊成功,后面再想拿回來就很難很難了,要么是漫長的官司要么是高額的商標轉讓費用。
在我們國家,商標注冊遵循在先原則,一般來說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申請時,誰先申請商標局就初步審定誰的商標,其他商標則會被駁回。在企業創立初期,要盡早全面的布局好商標,以免后期的麻煩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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